第682章 纸是旧的,墨是新的 (第1/3页)
陆诚站在质证台前,将淡蓝色鉴定报告平摊在高拍仪镜头下。
“审判长,原告方申请宣读鉴定结论。”
“准许。”
陆诚翻到报告第三页,食指点在结论栏红色标注处道。
“经碳十四加速器质谱检测,辩方提交的七封信件所用信纸,其纤维素降解程度确认符合1995年至1998年间生产批次特征。”
李名扬坐姿松了一寸,右手捻了下袖扣。
陆诚翻到第四页。
“但是。”
听到这两字,李名扬捻袖扣的手停了。
“信纸上墨水痕迹的高效液相色谱分析显示,”
陆诚语速慢下来,“在蓝色圆珠笔油墨中,提取到名为改性聚丙烯酰胺的化学成分。”
大屏幕切换至色谱分析图。几条峰值曲线旁标注着红色箭头。
“这种改性聚丙烯酰胺,是国内某油墨厂商三年前才获批的专利配方。2023年7月首次投入民用圆珠笔市场。此前,从未在任何商用笔墨中出现。”
陆诚合上报告,目光直视辩护席。
“请问辩护人。二十年前写的情书,怎么用上了三年前才造出来的墨水?”
法庭安静了两秒。弹幕快速翻滚。
“我去?伪造的??“
“穿越了是吧?三年前的墨水写二十年前的信?“
“李名扬你是真的狗啊!“
被告席旁,李名扬推了下眼镜,镜片底下瞳孔收缩。
他反应极快,起身朝审判席欠了欠身。
“审判长,辩护人对该鉴定报告的取样程序提出意异。最高检物鉴中心在拆封信件时是否全程无菌操作?
高效液相色谱仪的进样针是否经过空白校准?我方不排除存在交叉污染的可能性,申请由独立第三方机构重新鉴定。”
话术圆滑。这是典型拖延战术,重新鉴定少则一个月,足够对方毁灭更多证据。
审判长目光转向原告席。
“原告方,对被告辩护人意见有何回应?”
陆诚低头从防爆箱取出平板电脑,交由法警转呈书记员。
“审判长,原告方申请播放第二份证据。编号甲-07。音频文件。”
“证据来源?”
“海鹏集团安保队长王虎的个人手机。王虎因涉嫌故意毁坏尸体罪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该手机后,技术科从其中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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