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轩笔髓录》 (第2/3页)
大山人画鱼,空处有物。
沈砚悟其意,遂弃手中狼毫,效废公用指蘸水,于沙地习字。三月过去,指破血流,终不得其神。其字虽有形,却无骨,如僵尸卧地。
一日暴雨,山洪骤发。废公所居茅屋为水冲垮一角。沈砚冒雨抢救,见废公端坐如常,任雨水淋身,浑然不觉。
沈砚急呼:“大师!屋漏矣!”
废公睁眼,淡淡道:“屋漏,天为之;心漏,君为之。屋可补,心漏何补?”
言未毕,一道闪电划破长空,击中庭前一株古柏。火光冲天,柏树轰然倒下,燃起熊熊烈火。
沈砚惊退。废公却起身,踱步至火前,伸手探入烈焰之中。沈砚以为其疯,欲上前阻拦,却见废公从火中取出一物——竟是那截焦黑木炭!
此时,废公全身浴火,衣袂飘动,如赤练绕身。他转身对沈砚一笑,齿间白烟缭绕:“君求笔法,此即笔法!”
说罢,以火中炭,在尚未燃尽的焦木上,狂草写下八字:
**“笔咏黄檗,一脉通妙。”**
字迹入木三分,随即在火中化为青烟,倏忽不见。然那股苍翠之意,却如烙印般刻入沈砚脑海。
废公掷炭于地,身形摇曳,竟如烟散去,不知所踪。唯余一缕艾草清香,弥漫山谷。
沈砚呆立雨中,浑身湿透,却浑然不觉。他低头看自己双手,十指连心,此刻竟隐隐发热。
此后三年,沈砚不再作画,不再习字。他终日徜徉于黄檗山中,观云听瀑,餐霞饮露。饿了,摘野果;渴了,饮山泉。与山民为伍,与麋鹿同游。
三年期满,沈砚下山,重返吴越。昔日富商巨贾,争相延请。沈砚不语,铺巨幅绢素于厅堂之上。
众人环伺,以为将见惊世之作。然沈砚闭目良久,终无一笔落下。
有好事者问:“先生为何不动笔?”
沈砚睁眼,眼中已无少年狂态,唯余千山万壑:“吾师云:‘屋漏,天为之;心漏,君为之。’今日之心,尚不能贯通黄檗一气,落笔便是欺世盗名。”
众哗然。有识者叹曰:“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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