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2【第一次改判案件】 (第2/3页)
一方想要抢夺锄头,另一方的反应是避让,把锄头收回去不让其抢夺。」
「当锄头误伤旁人之後,涉案双方都停止争执,立即施救并且报官。」
「这如何能是斗殴呢?」
「应当按照《宋刑统·杂律》量刑,以过失杀人罪判决。三年徒刑即可,不必流放三千里。」
王轲把《宋刑统》背得滚瓜烂熟,不用查看相关条款,就知道徐来所言属实。
但司法参军以「斗殴误杀」量刑,他也下意识地认为该这样,并没有仔细考虑这是否属於斗殴。
以案发时的情况而论,可以判斗殴,也可以不判斗殴。
其实都没有问题。
王轲害怕惹徐来不高兴,不敢跟徐来唱反调,但心里又非常不爽。他自认为非常熟悉律法,而徐来只是一个初学者。
被一个初学者推翻自己的量刑,他觉得脸上无光很难接受。
王轲忍不住说:「司法参军是这般量刑的,我们签厅一般不会推翻法曹的决议。」
「不是推翻,是驳正!」
徐来措辞严厉道:「如果事事都依法曹,要我们签厅来干什麽?此案双方都是良善之民,从头到尾没想过斗殴,他们连身体接触都没有。误伤之後,立即救人,立即报官。」
「既然可以依法轻判,为何非要重判呢?更何况,误杀人者,还是被邻居占了地基边界,出於激愤才引出这桩案子。他事出有因,并未实际参与斗殴。若流放三千里,这一家人就毁了。」
「不如轻判,让他多赔些钱给死者家属。这样一来,死者家属亦能得到实惠。那死者也有责任,别人在持械争执,他不加劝阻只看热闹。看热闹也就罢了,还站得那麽近,误杀人者根本不知道他站在身後。」
徐来说得合情合理合法,王轲无法再辩驳,只能附和道:「签判明察秋毫,在下佩服之至。」
这是徐来做官以来,出手改判的第一个案件。
两日之後,已正式上任的龚鼎臣,收到徐来的驳正意见。
龚鼎臣笑着对属下说:「徐签判持论有据、剖决如流,更难得通情达理。治民理狱,该当如此!」
众皆称善。
妈的,谁敢不称善啊?通判冯子融还在办交接呢。
当晚,龚鼎臣把徐来请去喝酒,其子龚复圭也一起陪饮。
徐来能够看出来,龚鼎臣想让他儿子跟自己交好。这是龚鼎臣的第四子,有虚衔荫官在身,还得熬一些年份才能获得实职。
互相见礼之後,龚鼎臣夸赞道:「行之对本职政务,看来已经上手了,那桩误杀案驳正得很好。法不外乎情,怎麽因误杀就流放呢?一旦流放此人,其全家都要陷入困顿。占他宅基边界那家人,也会因此自责,被四邻议论指点。杀人者一家,还会因此跟死者家属结仇。不若轻判多赔,三方皆善。」
徐来说道:「我还在学习《宋刑统》,不如法曹和判官。他们属於一时之失,我只是一时之得而已。」
「很好,戒骄戒躁,殊为难得,」龚鼎臣对儿子说:「多学着点。」
龚复圭连忙说:「谨遵大人教诲!」
龚鼎臣又闲聊几句,忽然问道:「行之读了昨日的邸报没?」
「读了,」徐来说道,「贾御史所言甚是,但我觉得治标不治本。」
龚鼎臣哭笑不得。
他想说的是濮议,徐来却避而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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