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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管什么天长地久,先拥有了再说

    第94章 ,管什么天长地久,先拥有了再说 (第3/3页)

大学期间组建了「夜郎」乐队,亲自担任吉他手、词曲创作一肩挑,大学毕业後又四处参加比赛,将小样发到网上、寄到唱片公司,但都如石沉大海,没有收到过任何一个回复。

    他以为————真的就这样了。

    「合同看了吗?」

    「看了。」

    「有问题吗?

    」

    张超沉默了一下,像是在斟酌措辞,最後开口,带着一丝小心翼翼的认真:「就是————我的歌,真的能发行吗?」

    合同里十年期限、歌曲版权的复杂结构,他都不太关心,他只在意一件事,进了公司,自己的歌能不能发行,他不想签约之後就没了後续,白白蹉跎十年,那还不如继续一个人干。

    10年,是娱乐圈里很正常的签约期限了,通常新人的第一份合同就是5~10

    年。

    至於歌曲版权,看上去复杂,其实并不难理解一在公司期间创作的歌曲,着作权仍归创作者所有,只是将创作者在全蓝星范围内的着作财产权独家授权予公司,允许公司自行进行商业推广、销售,授权期限与着作权一样,至创作者死後50年。

    至於创作者的收益,则是分为两部分,一是正常的版税分成3.5%;二是扣除公司运营费用後的分成1%~30%或者买断。

    这个方式,林默借监了起点的合同,和歌曲作为商品,本质是一样的。

    当然了,没名气的纯新人合同中的分成或者买断都是最低档,等你火了,成了白金词曲作家,会重新给一份收益更高的大神约。

    林默没有绕弯子,信誓旦旦的道:「这个我可以向你保证,只要你想发行,那就必定会给你发行。」

    这对他来说,确实不是什麽难事。

    现在公司有千千静听,哪怕写得再普通,只要有人唱,或者他自己唱,直接线上发行数字版,这个几乎零成本。

    至於有没有人听、能不能赚钱,那是另一回事了。

    张超听完,看着林默真诚的眼神,没有再多问,距王晓晓找到他,已经过去一周了,这一周他想了很多,不再需要时间去考虑,他拿起笔,爽快的在合同里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叮,为宗门招收一名长老,宗门声望+10。】

    林默微微一笑,伸手道:「欢迎加入欢合娱乐。」

    张超轻握了下手道:「谢谢。」

    重新坐回办公室沙发,林默又问他道:「你知道凤凰传奇吗?」

    张超点头道:「嗯,不是你们————我们公司的吗。

    林默淡笑道:「对,你呢,就负责给他们写歌,当然,这是主要工作,要是写累了,或者没灵感了,可以先放一放,写你自己喜欢的,或者写给其他歌手的,都行。」

    上来就给热门组合写歌,张超压力山大,不过听到自己可以自有安排时间,他暗松一口气,他最怕的就是那种,规定时间交规定数量的歌,像流水线拧螺丝一样,还好碰到了一个不错的老板,当即道:「明白,一定不负重托。」

    林默淡淡一笑,道:「你也不用着急忙慌的去写,把状态调整好了再动笔,一首金曲远比一百首普通歌曲要好。」

    张超自然知道这个道理,认真的道:「好的。」

    现在他这个得力创作者,凤凰传奇如虎添翼,就等着起飞了。

    若是因为时间线改动,他没写出上一世那些歌曲,那麽林默就会干预,给出自己记忆中所记得的这些歌曲的那一段歌词、旋律,以及主题,让他按此去创作。

    不过,这是以後的事了。

    而後,张晓晓带着张超离开,去安排他的吃住事宜,和与凤凰传奇的工作对接。

    林默回到办公桌前,重新拿起《月亮之上》的专辑销售报表。

    目光扫过数字,一天卖了3万张,十天不得————卖了11万张。

    果然还是受了盗版冲击,正版销量断崖式下跌。

    要是按正常节奏走,这会儿保底也该破20万张了。

    当然,这11万是光碟加磁带的总销量,两者比例大概4:6,磁带依旧是主流。

    毕竟磁带便宜不少,配套的录音机、随身听的价格,也才是CD机的零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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