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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8章 刘芸:这不是碰瓷吗!【求月票!】

    第368章 刘芸:这不是碰瓷吗!【求月票!】 (第1/3页)

    「我要起诉他!」刘芸大声道。

    她有权起诉,有权利指控对方!

    但..

    「这和我无关,刘女士,您想不想起诉都可以,但眼下,您最好还是配合一下警方的工作。」

    面前的警察抬头瞥了她一眼,便低头继续拿起笔。

    刘芸双手抱胸,依靠在椅子上,脸上流露出一丝不忿。

    「你说。」

    「首先,报警人对你的举报有两条。」

    警察拿起手里的笔,看着上面的文字开口:「一,诈骗罪!」

    诈骗?

    刘芸微微一愣,回过神後眼睛顿时一瞪,不可置信地看着他,双手猛地拍在桌上。

    「什麽诈骗!?这根本就是没有的事!」

    「我骗他什麽了?我什麽时候骗过他钱!?」

    她的语气中夹杂着匪夷所思。

    刘芸不觉得自己实施过诈骗,至少她自己想不出究竟骗过什麽。

    「你别激动,我先和你一一核实下。」

    「首先,是彩礼问题。」

    「你与案件当事人张舟,是否是在2002年,经婚介所介绍相识?随後,张舟以「88888」的金额,作为你们「婚姻」的彩礼?」

    警察全然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丝毫不在意对方的态度。

    可这话落下刘芸耳中,那就令她眉头皱起,顿时嘴巴一撅,说道:「那是他自愿的!」

    「我逼他了吗?没有!我没逼过他,都是他自己想给的。」

    「而且男人结婚,给女人钱不是天经地义的?他就靠这个告我诈骗?凭什麽啊!?」

    刘芸越说,表情越激动。

    「况且,我难道没跟他结婚吗!?」

    「老娘真是瞎了眼跟了这麽个抠搜鬼,我这上辈子究竟造了什麽孽才被我碰到这种事...

    」

    听着後面这一句句嚎叫的声音。

    询问警察面色微沉,流露出些许不满,只是开口道:「是否属实!?是?还是不是!?」

    刘芸刚准备再说些什麽,却见对方道:「想清楚再开口!如果再胡说八道,警方有权对你进行羁押!」

    羁押...

    立案初期,眼下只是正常的传唤,来问过话就可以走。

    如果是刑事羁押...那享受的可能就是罪犯」相同的待遇,案子结束前都要在警局或者看守所待着!

    刘芸不是个傻子。

    她看着面前这男警察,内心虽然窝火,将其骂了个狗血淋头,脸色涨红。

    可最终。

    还是憋屈道:「是...是。」

    「好。」

    警察深吸一口气压下火气,又道:「婚後,你们一直分居居住,这点是否属实?」

    ..是。」

    刘芸脸色愈发涨红,旋即又急匆匆道:「谁说结婚就要睡一块的!?」

    她有些急了。

    结婚了不给碰就算诈骗?怎麽可能!自己不想给碰对方还硬来,那这不就是强奸吗!

    「我不认!什麽狗屁诈骗罪,我还是头一次听说不被强奸就算诈骗的!」刘芸大声嚷嚷着。

    「你认不认的跟我没关系。」

    询问警察道:「这不归我管。」

    「其次。」

    「当事人举报你第二点过失致人重伤罪」......在2003年,9月1日,张舟的母亲登门找你要过彩礼。」

    「期间你和赵丽丽一起与对方产生口角矛盾,最终对方高血压症状犯病,致使其重伤,险些死亡。」

    「这点,是否属实?」

    过失致人重伤罪?

    听到这话的刹那。

    刘芸瞬间瞪大眼,整个人没忍住直接站起身,喉咙中发出一道尖锐的声音。

    「这跟我有什麽关系!?」

    「我可从头到尾都没碰到过她!!!」

    刘芸惊了。

    什麽叫自己致人重伤?开玩笑的吧,自己可从头到尾都没碰张舟亲娘一下,怎麽可能致人重伤!?

    「警察同志,这是诬告吧,这肯定是诬告吧!」

    「我碰都没碰,怎麽可能让人住院?」

    刘芸急忙开口解释,辩解着。

    询问民警却是摇摇头,道:「今年1月1日的时候,老人曾去医院对高血压进行过一次治疗。」

    「这件事你是知道的吧?」

    刘芸脸色涨红,绞尽脑汁,最终也只憋出两个字,「知...知道。」

    「那就是说,你在知道对方患有高血压的情况下,还长时间辱骂对方?」民警又问。

    刘芸辩解道:「可我没碰过她啊!」

    「这不是碰瓷吗?我碰都没碰过,凭什麽让我负责?而且那高血压又不是我让她得的!」

    民警反问道:「碰没碰过重要吗?」

    「难道不重要吗!?」刘芸尖声呼叫。

    民警摇摇头,「不重要。」

    三个字落下。

    瞬间令刘芸哑口无言,她只觉得脸色燥热滚烫,额头血管直突突,整个人被一股愤怒所填满。

    对方发病,但自己碰都没碰到过...这不就是碰瓷吗!?

    这就好比,自己走在大马路上,突然有个老头老太太在自己面前栽倒,随後扯着嗓子说是自己撞的,让自己负责...

    跟这种碰瓷有什麽区别!?

    只可惜..

    「事实经过我们已经了解,刘女士,还请您保持手机联络通顺。」

    「後续与案件有关,我们会再次向您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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