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二章 旧帐 (第1/3页)
张建国的电话打了将近四十分钟。
炜杰拿着手机,站在办公室窗边,耳朵被机身压得发麻。张建国在电话那头翻旧账,从赵明远九三年第一次出现在香港商业圈说起,讲到他九五年怎么突然发迹,讲到他九七年怎么搭上了那艘让他翻身的大船。
"赵明远的第一桶金,来自一家叫'华南信托'的公司。"张建国的声音通过电话线传来,带着香港口音特有的平仄,"那家公司九四年成立,九六年倒闭,老板跑路,客户资金打了水漂。但在倒闭前的一年,华南信托向外投了三笔大额资金,其中一笔的收款人,就是赵明远。"
"多少?"
"八百万。"张建国说,"九五年的八百万,可以在深圳买一整栋写字楼。"
"这八百万是什么性质?投资?借款?"
"名义上是项目投资,实际上是挪用。"张建国的语气变得谨慎,"华南信托的老板后来被抓了,判了十五年,罪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挪用资金。但赵明远那笔钱,因为签的是投资协议,法律上很难追讨。"
炜杰的手指在窗台上敲了一下:"所以赵明远的发家史,是建立在别人的棺材本上。"
"可以这么说。"张建国顿了顿,"但炜杰,我要提醒你——这件事在业内不是秘密,但从来没有人公开说过。赵明远这三年搭上了新的投资人,洗白了自己的背景,还反过来成了天使投资人。你要动他这段旧账,就是动他整个人的根基。"
"我没有说要动。"炜杰说,"我只是想了解我的对手。"
"了解完了呢?"
"了解完了,"炜杰看向窗外,"才知道他怕什么。"
挂断电话,炜杰立刻召集了李彦强和何明。
他把张建国的话复述了一遍,省略了具体金额,只说了核心事实:赵明远早期资金来自一家已倒闭的信托公司,资金来源涉嫌挪用客户资金。
"王志远给我们的财务记录,和这个说法对得上吗?"炜杰问何明。
何明从抽屉里拿出一个牛皮纸信封——王志远一周前通过同城快递寄来的,里面是一叠复印的银行流水和合同扫描件。何明之前没有仔细看过,他以为这些只是普通的商业往来记录。
他把材料摊在桌上,三个人逐页翻看。
第一页是一份投资协议的复印件,签署日期是一九九五年三月,甲方是华南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乙方是赵明远个人。投资金额:八百万人民币。投资项目:深圳南山软件园一期开发。回报率:年化百分之三十六。
"年化百分之三十六。"李彦强冷笑,"这根本不是投资,是高利贷。"
第二页是银行流水。一九九五年三月十五日,华南信托的账户向赵明远的个人账户转入八百万。备注栏写着:项目投资款。
第三页是一份内部备忘录,没有抬头,没有署名,但字迹是赵明远本人的。内容很短:"华南信托的资金已到位,按原计划执行。注意:该笔资金需在九六年六月前完成退出,避免与信托公司清算时间冲突。"
"九六年六月。"炜杰指着这行字,"华南信托就是九六年六月倒闭的。赵明远早就知道那家公司撑不住了,他在崩盘前就把自己的钱抽走了。"
"这是知情不报,还是共谋?"李彦强问。
"从法律上很难界定。"炜杰说,"但从商业伦理上,这足以让任何一个正经投资人对他敬而远之。"
何明翻到最后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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