狙击步枪的祖先 (第2/3页)
式表尺,而且可以根据目标距离的远近选择最合适的、事先包装好的弹药。到了19世纪,部队装备了带有照明灯的真正的军用狙击步枪。
狙击步枪的制造成本比其他普通步枪高。为了与其战术使命相适应,它的精度和威力必须高于普通步兵用步枪。除了狙击兵部队以外,当时还产生了其他一些特种部队,例如18世纪末哈布斯堡君主国的蒂罗尔狙击手军团,他们的成员装备有20响“风枪”,这支部队和狙击手部队可以被看作现代狙击手的直系祖先。他们装备的武器比其他士兵的武器完美,尽管还没有辅助光学瞄具。他们运用了与普通步兵不同的战术,但还总是同整个大部队共同战斗,并没有像后来典型的狙击手那样作为其他部队中的单兵或特种小组战斗。美国内战期间产生的第一支狙击手部队也是这样。
在美国,产生狙击步枪的条件非常有利。一是猎捕野牛要求有远射性能的武器,二是美国人有频繁进行射击比赛的传统。这就促使了狙击步枪的发展。在19世纪40年代,一些美国枪械技工就着手制造带光学瞄准装置的轻武器。1848年,纽约州尤蒂卡人摩根.詹姆斯设计了一种与枪管同长的管形瞄具。特别引人注目的是他在瞄具后半部装了玻璃透镜,并使镜筒固定住,以防振动而影响精度。管形瞄具上有2条十字线。
带长瞄准镜的步枪
在美国,装上长的光学瞄准镜的步枪起初是用于狩猎和比赛的,后来在内战期间很快显示了作为狙击手用武器的优越性。据说,当时有一种带光学瞄准镜的重型打靶用步枪是密苏里州圣路易斯的H.E.迪米克或者马萨诸塞州诺斯伯勒的埃德温.韦森制造的,美国内战交战双方使用得挺频繁。但是,这支枪太重,野外操作使用不便,且装弹不快。因此,该枪逐步被流行的军用前装线膛枪及后装枪乃至射速大为提高的弹仓枪所取代。南方各州用的狙击步枪主要是英国产品,大多来自恩菲尔德兵工厂。已经工业化的北方各州使用的是自己的产品,其中步枪是雷明顿、亨利、斯潘塞和柯尔特公司的产品。这些狙击步枪通常采用普通*具,很少采用长筒瞄准镜。提供管形瞄准镜的是柯尔特公司,从1860年至1866年每具15美元,自1867年起每支枪上都装了一种新 式望远瞄准镜,每具30美元。
美国枪械工匠克里斯琴.夏普斯研制的后装枪逐步成了北方军最喜爱的狙击步枪。尽管它的射速略低于柯尔特或斯潘塞单发枪,并且也是单发装填,但其射速之快却是前装枪所无法相比的。在美国内战开始时,海勒姆.伯丹上校建立了第一支狙击部队──“美国一等射手”,常被称为“伯丹一等射手部队”。海勒姆.伯丹是今天以其名字命名的伯丹底火及其步枪结构的发明人,他发明的后装枪于1867年交给了俄国军队。
当海勒姆.伯丹张罗成立狙击射手团的时候,许多射击好手纷至沓来,报名参加,以至最后成立了2个团。伯丹上校对每一个报名者都进行了认真考核,要求他们在200码(183m)距离上射击10发弹,发发命中靶板,其命中点偏离靶心不得大于5英寸(127mm)。考核用的枪是带管形瞄准镜的前装单发枪,第一狙击手团的C连和E连装备的就是该枪。不过,使用中感到它太重,战斗中不适用。于是伯丹上校于1861年7月申请采购斯普林菲尔德公司的1861式步枪。
士兵杜鲁门.黑德在第一狙击手团的C连服役,他的外号叫“加利福尼亚兵”,使用一种私人的1859式夏普斯步枪。“加利福尼亚兵”的步枪给伯丹的印象很深,以至提议给他的狙击手配备一些这种步枪。但他的建议遭到了上级指挥部门的拒绝。在伯丹的部队里用带5发弹的0.56in柯尔特转膛枪取代了夏普斯后装枪,柯尔特转膛枪的枪管长32in(813mm),每支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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