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三方博弈 (第1/3页)
朱慈烺在关城里待了三天。
这三天,他没闲着。
每天一大早,他就带着赵靖出门,美其名曰“视察关城防务”。实际上嘛——就是摸清这座城的底细。哪条街通哪儿,哪个巷子能绕到城墙,哪个死角适合藏人,他都门儿清。
赵靖跟在他身后,有时候实在忍不住问:“殿下,您记这些做什么?”
朱慈烺头都没回:“保命。”
赵靖闭嘴了。这俩字够用。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军营。
吴三桂的关宁铁骑,驻扎在关城西侧的大校场。说是校场,其实就是一大片空地,四周搭着简易营房,中间竖着几根旗杆,风一吹呼呼响,跟鬼哭似的。五千人驻在这儿,另外四万多人在外围各处隘口布防。
朱慈烺第一次走进校场的时候,差点以为自己走进了难民营。
营房破破烂烂的,屋顶全是窟窿眼儿,大白天都能看见天。墙壁开裂,能塞进去一个拳头。士兵们穿的衣服更是五花八门——有的穿着制式铠甲,但甲叶子锈的锈、掉的掉;有的穿着破棉袄,棉花都露出来了;还有的干脆光着膀子,露出瘦骨嶙峋的上身,肋条一根一根的,跟搓衣板似的。
他们看到朱慈烺的时候,眼神里没有敬畏,没有好奇,只有一种麻木。
那种麻木,朱慈烺在北京城外见过——那是被生活磨平了所有棱角之后,才会有的眼神。就像拉磨的驴,转了一辈子,已经不关心磨盘上是什么了。
朱慈烺心里堵得慌。
但他脸上没表现出来。
他走过去,在一个正在磨刀的老兵身边蹲下,语气随意得就像在跟邻居唠嗑:“老哥,哪儿人啊?”
老兵抬起头,愣了一下——显然没想到太子殿下会用这种语气跟他说话。
在他的认知里,贵人说话都不这样的。贵人看他们,跟看路边的石头差不多。
他张了张嘴,半天才憋出一句:“回殿下……河南的。”
“河南哪儿?”
“开封。”
“开封好啊。”朱慈烺笑了笑,那笑容很自然,不像装出来的,“开封的灌汤包,孤吃过一次,至今念念不忘。咬一口,汤汁能喷出三寸远。”
老兵的眼眶突然就红了。
他已经记不清多少年没人跟他聊过家乡的事了。在军营里,大家只问你能不能打仗,没人关心你从哪儿来、爱吃啥。
他低下头,继续磨刀,声音有些发颤:“小人……已经三年没回家了。”
朱慈烺沉默了一会儿,拍了拍他的肩膀。
那一下拍得很实在,不是那种敷衍的、蜻蜓点水的拍,而是真真切切地用了几分力,像兄弟之间的那种。
“快了。等打完仗,就能回家了。”
他没有说什么“孤一定带你打回去”之类的豪言壮语。因为他知道,这种话太空了,骗不了这些在生死线上挣扎的士兵。他们听过太多漂亮话了,每个当官的都这么说,然后呢?然后军饷照样欠着,饭照样吃不饱。
所以他用最实在的方式——发饷。
朱慈烺站起身,拍了拍膝盖上的灰,从袖子里掏出一个沉甸甸的布袋,打开口子,露出里面白花花的银子。
阳光一照,银光闪闪,晃得人眼睛疼。
士兵们的眼睛瞬间亮了。
那种麻木的眼神,在看到银子的一刹那,像被点燃了一样,迸发出一种原始的光芒——那种光芒,朱慈烺前世只在抢购打折商品的大爷大妈脸上见过。
校场上本来死气沉沉的,这会儿“嗡”的一声就炸开了锅。消息传得比瘟疫还快,不到一炷香的工夫,呼啦啦围过来几百号人,里三层外三层,眼巴巴地看着朱慈烺手里的银子。
朱慈烺没把钱交给军官,而是亲自走到队列里,一个一个地发。
“兄弟,拿着。”
“老哥,辛苦了。”
“小兄弟,多吃点饭,太瘦了。”
每个人三钱银子。不多,按照当时的购买力,大概能买二十斤大米,或者两斤猪肉。对于这些几个月没领到军饷的士兵来说,已经是意外之喜了。
“谢谢殿下!”
“殿下千岁!”
“殿下真是个好人啊!”
此起彼伏的感谢声在校场上回荡,有人甚至激动得眼圈都红了。
朱慈烺微笑着点头回应,心里却在滴血——这些钱,是他从北京一路省吃俭用攒下来的,本来是留着到南京招兵买马用的。现在好了,一个上午就撒出去几百两。
败家啊。
但没办法。
他在买一样东西——人心。
这东西贵得很,但值。
发完饷,朱慈烺又在校场上转了一圈。
他注意到一个细节——在校场最偏僻的角落里,有一个单独的帐篷。帐篷外面挂着几串风干的野味,有兔子、有野鸡、还有几条腊肉,挂得整整齐齐的。一个穿着破旧军服的人正蹲在火堆旁,专心致志地烤着一只兔子。
那人看起来三十岁左右,身材精瘦,皮肤黝黑,一双眼睛却亮得惊人。他的动作很熟练——翻面、撒盐、刷油,一气呵成,火候掌握得恰到好处,兔子被烤得金黄流油,香气能飘出二里地。
但他身上穿的军服,是最低等的火头军的制服。上面全是油渍,袖口磨得发白,领子都快烂了。
朱慈烺皱了皱眉。
一个火头军,怎么会有一双这么亮的眼睛?
那种眼神他见过——老兵,而且是打过硬仗的老兵。那种在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人,眼睛跟普通人不一样。普通人看世界是平的,他们看世界是立体的,每个角落都可能藏着危险。
他走了过去。
“这位兄弟,怎么称呼?”
那人抬起头,看到是朱慈烺,愣了一下,赶紧放下手中的兔子,站起身来抱拳行礼。动作干脆利落,一看就是练过的。
“末将马宝,参见殿下!”
声音洪亮,中气十足,完全不像一个火头军该有的样子。
朱慈烺摆了摆手:“不必多礼。马宝……你是火头军?”
马宝的脸上闪过一丝尴尬,那表情就像是名牌大学毕业的高材生被人问“你是送外卖的吧”。
“是……末将是火头军。”
“你以前是干什么的?”
马宝沉默了一会儿,像是在犹豫要不要说实话。最后他咬了咬牙,低声道:“末将……以前是关宁铁骑的弓箭手,正兵,百户直属。三年前在大凌河之战中,末将的百户战死,末将带着兄弟们突围,杀了七个清兵,把十七个兄弟活着带了出来。”
他顿了一下,声音更低了几分:“但得罪了上司。那位的亲戚跟末将一个什,突围的时候腿被砍断了,末将没背他出来。那位就说末将‘见死不救,临阵脱逃’,把末将撸到了火头军。”
朱慈烺的眼睛眯了眯。
大凌河之战。
那是崇祯十四年的一场恶战,关宁铁骑和清军血战了三个月,最后弹尽粮绝,不得不突围。能在那种战斗中活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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