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红顶流,作品说话 第二百二十一章 作品不是流量附属 (第2/3页)
示例。页面上全是年度热词、播放纪录和热门人物,没有完整主创表,也不要求提交正片观看链接。
她问了一个最简单的问题:“这个单元的委员,会看完我们的剧吗?”
奖项办公室在电话里回答,特别推荐主要依据传播材料,不设置全片审看要求。
江知微又问,转类依据是不是适用于所有网络首播项目。
对方说不是。特别推荐由秘书组根据传播表现和项目情况综合建议,不设统一申请门槛。
“那有没有书面标准?”
电话那头翻了几页文件,只能确认这是非竞赛荣誉,具体名单由组委会讨论。
赵律师把这段答复记进通话纪要,并请对方邮件确认。不是为了抓一句话的漏洞,而是要弄清接受之后会失去哪一项权利。
十分钟后,确认邮件到了。
邮件明确写着:转入特别推荐后,不再参与最佳剧集及由项目带出的创作、表演类奖项评审;观众发现单元复审编号作废,也不保留下一轮申诉资格。
平台商务看到这里,不再劝了。
曝光可以另外争取,已经取得的复审资格却只有一次。
许南枝说:“那就更不能转。”
《旧灯之下》可以输给别的作品,也可以因为叙事、表演或者制作不够好而没有提名。可它不能在评审开始前被换成一组播放数据。
江知微起草回函,没有使用“歧视”“打压”之类的词。
回函只确认四件事:作品符合常规剧集报名条件;观众发现单元前三按恢复后的旧规则取得复审资格;票数不计入专业评分;制作方不同意注销原编号,也不申请特别推荐。
最后一句是沈砚加的。
“如评审后未获提名,主创接受专业结论;如需取消复审,请告知所依据的公开条款。”
邮件发出后,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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