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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咕~那种事情不要啊!

    第十七章 咕~那种事情不要啊! (第3/3页)

旺盛,一时半会也睡不着,干脆凑到守夜的迪马斯旁边套近乎。

    相比起豪爽的十字军,这位曾经的强盗显得格外沉默,但做起事来却一直很稳妥,给人一种靠谱的感觉。

    罗格更青睐拥有超凡力量的职业,比如十字军、修女、苦修者、神秘学者、小丑什么的,毕竟超凡职业上限更高。

    但精通枪法和近战的“强盗”,同样是度过发育期的好帮手,他同样很眼馋。

    每个男孩子都喜欢打手枪,以及打手枪。

    他同样也不能免俗,比起冷兵器他确实更喜欢肉……热武器。

    时代早就变了,这年头能打枪谁还跟你傻乎乎的肉搏?

    七步之外枪快!

    七步之内枪又准又快!

    枪械是科技的果实,兵工业的奇迹,战争的利器,收割生命的镰刀,几百年改良设计后的智慧结晶。

    实际上,很多电视剧或是因为年代或者剧情问题,都弱化了枪械的威力。

    现代枪械中,就算是威力较小的制式手枪也可以轻松洞穿血肉之躯,造成比弹头大十几倍的空腔,等同于一次内部的小规模爆炸,更不用说步枪、狙击步枪乃至霰弹枪等等威力更大的枪械。

    作为武器,枪械的射程和威力都是超模级别的,在各种低武低魔世界,只要有一把枪且射击技术够好,不说纵横天下,最多也就那么几个天花板能躲一躲。

    庆帝都知道扛不住巴雷特呢!

    区区几十年刻苦练武的肉体凡胎,凭什么比得上一群科学家们几百年努力,精确严谨的零件锻造,火药爆炸的推进力和钢铁外壳的冲击?

    罗格自己都被收割过一次呢!

    想到这里他磨了磨牙,淦他娘的“枪之恶魔”,将来要是能回到“电锯人”世界,必将那混账恶魔扒皮做鞋。

    不过在暗黑地牢的世界里,枪械的威力反而不怎么强势。

    这个世界所有生灵都是“血肉之神”的一部分,普遍生命力顽强,且还有那么点唯心的规则,只要你认为自己强,自己的实力就真的会有所波动,游戏里的等级反映的也是英雄的精神强度。

    加上中世纪的枪械也还有很多缺陷,真打起来并不比冷兵器强多少。

    奈何远程就是爹,没人规定拔剑之前不能先开两枪给对面压压血线再动手,而且射击技术练起来了,在别的世界也可以无缝衔接。

    要是运气好,抽中什么无限子弹的沙漠之鹰或者黑檀木白象牙什么的,战斗力瞬间就能提升一大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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