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法典·宪章 (第2/3页)
法’治国。”
“朕,作为君主,是****,是军队的统帅,拥有最终否决权,受万民敬仰,万世一系。”
“但具体的行政权,交给内阁总理大臣。”
“立法权,交给国会。”
“司法权,交给大理院。”
“三权分立,相互制衡。”
“朕的权力,由宪法赋予;百姓的权利,由宪法保障。”
“这就叫——”
“君主立宪。”
……
**《大萧宪法》颁布。**
这一天,被定为大萧的“法治日”。
宪法明确规定:
1. **皇权神圣,但统而不治**:皇帝拥有外交、军事最高指挥权,但日常行政由民选产生的内阁负责。
2. **臣民权利**:大萧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自由,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3. **法治精神**: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
这一举措,在国内外引起了巨大的震动。
西洋列强原本等着看大萧内乱,却惊讶地发现,大萧的社会秩序反而更加稳定了。
资本家们吃了定心丸,因为宪法保护私有财产,他们敢于进行更长远的投资。
百姓们欢欣鼓舞,因为他们知道,即使受了冤屈,也有了讲理的地方——法院。
**然而,阻力依然存在。**
最大的阻力,来自萧珩自己。
“陛下,您真的愿意放权吗?”
深夜,戴安在御书房内,低声问道。
“这宪法里写得漂亮,可您是开国雄主,威望盖世。内阁若是违背您的意愿,您真的能忍住不干涉?”
萧珩放下手中的朱笔,看着窗外的明月,笑了。
“戴安,你跟随朕多年,应该懂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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