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宪政·立国 (第2/3页)
告了另一种权力的独立。
审判席上,坐着三位身穿黑色法袍的大法官。他们中,有一位是留洋归来的法学博士,有一位是前清的老举人,还有一位,竟是曾经的大萧商会会长。
“现在开庭。”
主审法官敲响法槌,“审理‘顺天府尹强征民房案’。”
被告席上,坐着的是当朝二品大员,顺天府尹。原告席上,则是一个卖豆腐的普通百姓,王二麻子。
“大胆府尹!竟敢拆朕的子民的房?”
旁听席上,有人忍不住怒骂。
但法官冷冷地看了一眼:“肃静!法庭之上,只说法律,不讲官威。”
庭审持续了整整三天。
没有跪拜,没有刑具。
双方律师在庭上唇枪舌剑,出示地契、证人、公文。
最终,判决书下来了。
“经查,顺天府尹虽以‘市政建设’为由征收土地,但未出示合法征收令,且未给予合理补偿,程序违法。”
“判决如下:顺天府尹行政行为无效,赔偿王二麻子纹银五百两,并公开道歉。”
全场死寂。
随即,爆发出不可思议的惊叹。
“民告官,竟然赢了?”
“这大萧的天,真的变了!”
顺天府尹面色苍白,但在法警的注视下,不得不脱帽向王二麻子深深鞠了一躬。
这一幕,被《申报》的记者拍下,刊登在第二天的头版头条,标题只有八个大字——《法大于权,国之幸甚》。
……
勤政殿,御书房。
萧珩正在批阅一份特殊的奏折。
那是《民法典》的草案。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萧珩用朱笔在这一行字下重重地画了一道线。
“陛下,”侍从官小心翼翼地问,“这‘私有财产’,是否也包括皇室的私产?”
萧珩放下笔,笑了。
“自然。”
“朕的内务府,也要注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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