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试镜成功签合同,银行卡、手机 (第2/3页)
头表示明白,这份合同她看过了,是正规合同,没有陷阱。
看好合同条款,下一步就是签约。
就在这时,出现了一个很离谱但放在盛父身上又很合理的事情。
盛父,没有银行卡……
他后来说了,家里就那点儿钱,哪至于专门办个银行卡啊~
没银行卡不行,无奈之下,父女俩踩着银行四点半拉卷帘门的点踏进了影视城旁边的银行,火急火燎办了两张。
盛父一张,盛葱葱一张。
盛葱葱属于未成年人,她手中的卡是儿童储蓄卡。
低于五千块的支出和支取可自行处理,超过这个数额支取现金时则需要监护人到银行柜台签字。
不过这个规定超过16岁就失效了,因此盛葱葱也不急。
她和原主同天出生,都是10月23号,所以离她能自由支配自己钱的日子近了。
银行卡办完,父女俩快步赶回去签合同。
这次有了银行卡,合同签的非常顺利,合同一签完,剧组财务当场打款。
父女俩再次回到银行,到ATM机处查询卡内余额。
盛父生疏地输入密码后一看,卡内果然有2400元已经到账。
他黝黑的脸上溢满笑意。
“爸,你取三百块出来,存我卡上我留着用,剩下的钱咱去买个手机。”盛葱葱说。
“手机,你要用手机吗?”盛父问。
“不是我,是您。”盛葱葱更正他。
盛父忙摆手,“花那钱干啥,这些商店都能打电话”。
盛葱葱就知他得那么说。
“爸,过段时间片酬中期打款时还得叫您来签字,您连手机都没有,我往哪打电话?”
“而且我离家远,您要是没手机,有什么事情我都没法第一时间联系您。”
盛葱葱想让盛父买手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联系他。
自己还未成年,很多事情做起来有限制,需要监护人,盛父没手机太耽误事。
古人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买个手机给盛父是刚需,等条件允许,她自己也会买一个。
盛葱葱劝他买手机的理由一说完,盛父心中咯噔一下。
有没有手机他无所谓,但有一点盛葱葱说到他心里了,把孩子自己留这儿他不放心,可他还得回去干活不能一直跟着她。
想到这,盛父咬咬牙,一狠心一跺脚,带着盛葱葱就去了商场。
商场卖手机的柜台琳琅满目,当下各种品牌、型号的手机都能在这里找到。
盛葱葱看了一圈,再次印证了自己的发现,这和她前世这个时期的社会进程就是几乎一致。
国内智能手机刚兴起,用的人比较少,购买也麻烦,大部分人还处在用电阻屏触屏、半触屏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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