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逛街 (第3/3页)
像你,明明最喜欢冰系,却觉醒了火系御兽天赋,只能被迫契约火烈鸟。”
“嘁!”殷子商撇嘴,反击回去:“那又如何呢?我天赋比你好,而且我现在很喜欢火烈鸟,火系可是大热门,以后可以契约的高阶异兽比你的冰系多一大截。”
楚朝颜冷哼一声:“你就嘴硬吧,你说破天去,你也没办法契约你最喜欢的紫尾雪貂,心里不知道怎么哭呢!”
殷子商:“谁哭了!楚朝颜,我看你就是御兽天赋不如我,所以羡慕了!”
殷谣盯着两人看了两秒,决定不理他们自己吃饭。
这两人就是欢喜冤家,从小到大就爱攀比吵架,不是比这比那,就是吵这吵那,总能因为一点小事就吵起来,吵完之后又跟没事人一样亲亲热热。
这么多年,殷谣夹在他们之间,已经习惯了他们的相处方式,反正她谁也不帮,就安静地看着,有时候觉得还挺有意思的。
……
吃完饭从餐厅出来,殷谣三人一起逛夜市。
一路走来,看到有许多在路边摆摊的小摊贩。
楚朝颜尤其喜欢这种路边小摊上的小东西,看到喜欢的就买,惹得跟在后面负责给她拎包的殷子商一路抱怨。
逛了半个多小时后,殷谣突然在一个角落里的小摊位前停了下来。
这个小摊位不卖别的,就卖史莱姆,一堆装在透明玻璃瓶中的幼年史莱姆摆在摊位上。
史莱姆这种生物,几乎没有智商,一切行为都是跟随身体本能,在异兽中处于最底端,学不会任何一项技能,唯一的作用就是清理垃圾。
史莱姆唯一的优点,就是随处可见,跟史莱姆的常见程度比起来,连路边的野狗都算是稀有物种。
出来摆摊,卖的还全都是史莱姆,可以看出摊主家里确实十分困难了。
毕竟史莱姆真的太常见了,想要史莱姆的,去一趟垃圾站就能拉一车史莱姆回去,各种属性的史莱姆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