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法庭之上 (第3/3页)
“第一组。李有田本人的行政处罚记录。”
翻开。
“XX年X月,因参与赌博被拘留十五日。XX年XX月、XX年X月、XX年X月,三次因民间借贷纠纷被债权人诉至法院,判决书均已生效,至今仍有一万两千元未履行。XX年X月,因赌债纠纷被债主打断左腿胫骨,住院四十天。”
陆择安把三份判决书的复印件一字排开,摆在法官面前。
“另附李堡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品行说明......”
他拿起最后一页。
“原文:'李有田长期嗜赌,无固定收入,无自有住房,生活起居需邻里接济。经村委会研究,不推荐其作为未成年人监护人。'落款、公章、日期,齐全。”
周律师的手指在桌面上轻轻点了一下。
就一下。
陆择安没停。
“第二组。”
他把一个牛皮纸档案袋打开,从里面抽出一叠照片和一份体检报告。
“王盼盼入院伤情记录。江城第一医院出具,院长赵永刚签字,加盖医院公章。”
照片递到法官手里。
法官翻开第一张。
一个五岁女孩的背部。
新旧叠加的鞭痕从肩胛骨一直延伸到腰际。
最深的那道已经感染溃烂,边缘泛着暗紫色的坏死组织。
法官的手停了。
第二张。
脚踝近景。
铁链嵌入皮肉后留下的环形溃疡,创面深达筋膜层,能看到白色的结缔组织。
法官翻到第三张时把照片放下了。
摘下眼镜,揉了一下鼻梁。
陆择安站在法庭中央,把体检报告翻到某个标注了红色便签的页面。
“三根肋骨陈旧性畸形愈合。双耳鼓膜穿孔,永久性听力损伤。胃黏膜大面积糜烂。肝肾功能异常。全身体表创伤超过四十处。”
他合上报告。
“以上所有伤害,均发生在被监护人被其叔母李淑芬照管期间。李淑芬,正是本案申请人李有田的亲妹妹。”
法庭里没人说话了。
陆择安往前走了半步。
“申请人的亲妹妹,用铁链锁住一个五岁的孩子,用钢针缝她的嘴唇,用鞭子抽她的脊背,关在猪圈里喂发霉的馒头。”
“现在申请人站在法庭上,说要把这个孩子带回去照顾。”
他偏过头,视线扫过李有田。
李有田把脑袋缩下去了,两只手在桌下绞成一团。
“请问法庭,谁能保证历史不会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