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六件原件必须当众开箱 (第1/3页)
机帆船停在县码头外侧的公共泊位。
胡大海跳下船,先看表,再报出声音:“五点四十八分。船名顺平码三号。泊位七。见证人许文静、周美玲,还有赵家顺、孙德福。”
两名船主跟着下船。
铁皮盒没有离开胡大海的手。
货车已经驶入县水产供销办公室的后院。车厢门一关,秦川、丁守仓、范有财便被留在里面。司机坐在前排,马志远站在车外,隔着铁门说话。
“到了县里,三个人先接受询问。铁皮盒由稽核组保管。”
秦川靠着车壁:“谁接收?”
“稽核组。”
“姓名。”
“我。”
“所属单位。”
“县水产供销稽核组。”
“证物件数?”
马志远顿了顿:“到时候清点。”
秦川抬起左手:“把这几项写在到场通知背面。”
马志远从车窗接过钢笔,却只写下一行:“三人到场,配合调查。”
秦川看着纸面:“证物呢?”
“证物不在车上。”
“那就写清楚,证物由谁带走,送到哪里。”
马志远把笔还回去:“你们只负责配合。”
丁守仓一脚踢在车门上:“把门打开!不写就别装什么公事!”
范有财赶紧按住他:“门坏了,最后还得算我们砸的。”
“那你说怎么办?”
“先把人放出去。”
“人放出去,盒子就没了。”
车厢里只剩发动机的低响。
秦川伸手:“别砸车,也别返航。”
丁守仓盯着他:“盒子已经到县里,留在码头还能看。返航,至少不让他们碰。”
“返航会被写成拒绝交证。”秦川道,“我们昨晚已经写明,原件由见证人送县码头。现在要留下的是他们接不接,不是我们送没送。”
他看向车窗外:“让文静先找值班人员,问公共泊位的接收规矩。”
周美玲不在车上,消息通过船主传来。许文静很快回了话。
“公共泊位能开到港证明,不能代替水产供销接收。值班员要求单位接收人签字。”
秦川点头:“让他在到港证明上写清楚,县码头只证明到港,不代替接收。”
许文静回道:“他不肯写这句,只肯按规定登记。”
“登记什么?”
“五点四十八分,船名,泊位,押送人。”
“够了。”
周美玲翻开《原始证物共同保管说明》,在新页上逐项补记:
“原件由两名见证人走水路送县码头。”
“船名顺平码三号。”
“到达时间五点四十八分。”
“泊位七。”
她写完,把说明递给许文静:“这四项都是昨夜形成的安排。现在补上到港结果。”
县码头值班员在到港证明上盖了章,又写下时间。
周美玲立即给证明编了号,把封纸状态一并记入记录本。
胡大海合上舱门:“盒子送办公室门口,还是等他们出来?”
“送到门口。”许文静道,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