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章 解义(3) (第3/3页)
“然运粮途中,因道路损毁,实际到州的粮食仅八千二百石。另有州衙经手损耗二百石。问:如何分配剩余八千石粮食,方能公平合理?”
这题一出,好几个书生直接趴在几案上埋头算起来。
韩秋在纸上快速列了几个数字。
总流民:三千加一千五百加八百,等于五千三百户。
可分粮:八千石。
如果按比例简单分配。
甲县三千户占总数的百分之五十六点六,应分约四千五百二十八石。
乙县一千五百户占百分之二十八点三,应分约二千二百六十四石。
丙丁戊共八百户占百分之十五点一,应分约一千二百零八石。
但这只是最粗糙的算法。
韩秋提笔又算了一遍,然后站起身。
这回他没等别人先答。
“在下以为,此题不能单纯按人头比例分。”
闻言,老翰林愣了下,这么快就有答案了吗?
“为什么?”
“因为五个县的灾情程度不同。甲县受灾最重,流民三千户,说明甲县的粮食储备已经完全崩溃,百姓没有任何自救能力。而丙丁戊三县共八百户流民,说明这三个县虽然受灾,但大部分百姓还勉强能自给......否则流民不会只有八百户。”
“所以分配的核心原则应该是:保命优先。”
“在下给的方案是......甲县拿大头,四千石。乙县两千石。丙丁戊三县共分两千石。”
“甲县为什么要多拿?”
“因为三千户流民按每户每月口粮半石计,三千户一个月就要一千五百石。四千石只够撑两个半月。在这两个半月里,太守必须想办法从其他渠道调粮补充,否则甲县就真的完了。”
“乙县两千石,够一千五百户撑两个半月,跟甲县同步。”
“丙丁戊三县各分不到七百石,看似少了些,但这三个县还有部分自给能力,七百石的赈灾粮再加上本地存粮,足够顶过三个月。”
“当然有一点必须要考虑,运粮途中损失的一千八百石和州衙经手损耗的两百石。”
韩秋停了一下。
“损耗两百石,在运输过程中属于正常范围。但道路损毁导致损失一千八百石......这个数字太大了。若于实论,在下倒是建议当地州府下令彻查,这一千八百石到底是真的损耗了,还是被人截留倒卖了。”
老翰林听完最后一句,手里的笔差点没拿稳。
又来!又是往上查!
白须老者已经开始习惯了这个年轻人的思路。
一道算题,他能从数字算到制度,从制度算到人心。
这自己能说些什么?(此处脑补英文)
“甲等偏上!”
陆景明嘴角抽搐了好几下。
不是兄弟,要不要这么卷?这不就是个算术题么.....啊啊啊!
既生陆,何生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