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 矮人族 (第3/3页)
“最早的时候,矮人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工艺,无非是造点铁剑铁甲,再造点铁锅拿出去换钱。”
矮人老板说到这里,自己都觉得挺好笑。
“听起来是不是很丢人?”
“历史嘛,总会有兴衰起伏,还好。”洛林说。
“你这话不还是那个意思,只是委婉了点。”
不过他自己倒也不在意什么种族荣光,又继续讲了下去。
“但那时候能活下来怎么也比灭族强,毕竟上古时期这么多种族,到现在也就留下几个主要的。”
“人类能力均衡,生得也快,人口多了什么都能试试。精灵活得久,几十年钻研一个法术都不嫌慢。兽人能跑能打,还跟从地里长出来似的,到哪都能活。”
“我们呢?”
他指了指自己。
“困在山里,人口不多,还什么都没有,除了矿石。”
“最早是生铁,后来是钢,黄铜,秘银,精金,到这个时代就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导魔合金。”
嘴里的草含久了有些发苦,他又把草随口吐到一边。
“不过材料的配比再怎么精进也是有上限的,而就在那时,人类发明出来了附魔这种工艺。”
“起初他们只是试着把法阵简化,然后刻到武器和防具上,比如让剑更锋利,让盔甲变轻,让鞋子穿上能跑得更快。”
“听起来很方便,要是往衣服上刻个变凉快的效果就不热了。”莉薇娅说。
“方便是方便,可人类那时候锻造水平不够,用起来相当不可靠。”
“比如一把附魔火焰的剑,砍第一下能点燃敌人,砍第二下说不定就直接炸了。”
“所以那玩意只在人类贵族里流行过,用当时最贵的材料做出来倒是挺好用,还能拿出去到处吹嘘。”
“然后呢?”莉薇娅问。
“然后就轮到我们来研究这门工艺了。”
矮人老板挺起胸口,他不关心种族,反倒为技术感到自豪。
“人类嫌麻烦的东西,我们不嫌弃,反正山里除了挖矿烧炉子也没事干,最不缺的就是一群钻研技术的工匠。”
“他们把人类不要的残次品买回来,来来回回地拆解,仿制,复现,最后是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