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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乱世小卒!

    第1章 乱世小卒! (第2/3页)

元虽是一个强征来凑数的新兵蛋子,但也享受到了这先锋营独有的恩典。

    可惜他福分太薄,还没来得急享受,就血脉喷张挂了……

    “真是送到枪口的女人,他都把握不住,这是命啊!”

    一声唏嘘,方元看向床上的少女。

    十七八岁的年纪,脸蛋虽然脏,可五官精致立体,一截露出的雪白小腿,娇嫩玉润,一眼便知她曾是个娇生惯养的大家小姐。

    “我叫方元,你呢,叫什么名字?”

    少女垂着头在床上蜷缩了起来,不敢抬眼看他,声若呢喃:“回军爷,小女沈玥,家父沈博阳,是太子殿下的老师,太子失势后,家父获罪株连,全家也流放至此。”

    “怪不得如此娇弱,原来是太傅千金!”

    方元嘿笑一声。

    还真是伴君如伴虎,一朝失势,连堂堂太傅之女也从京城的云端掉入了边塞的臭粪坑,从此京华是梦,如无际遇,她恐怕再也别想回去了。

    “我不娇弱,军爷有什么脏活累活,尽管吩咐小女,我都会去做的,求你别不要我!”

    沈玥会错了意,她误以为方元嫌弃自己无用,怕他去找军吏更换‘营妻’。

    他明天就要出征了,军吏不会不满足他的要求。

    而没人要的她,就会被送入军妓营,成为无数军卒随心泄欲的排队工具,生不如死!

    “我没说不要你啊。”

    方元望着她楚楚可怜的模样,一时竟有些心疼。

    不能怪她敏感。

    下午先锋营发营妻,百十号脱去甲胄的汉子像发情的公狗一样抢来抢去,却唯独对她冷眼而视。

    只因!

    在这些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糙汉眼里,美丽的女人,她的膀要宽、身要壮、腚要大,最好脚还能比臭男人更来味!

    他们认知的道理很简单,肥沃的土地,庄稼越长越带劲!

    其实原主也是一样的朴素,他选中了一个身材魁梧,面容严厉,还有一双带着泥土气息大汗脚的刺猬头妇女。

    结果还没带回营房,就被他的伍长张老蒯半路抢走了。

    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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