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6章 真凶另有其人! (第3/3页)
勒绝对有问题!但若就凭借这个看似铁一样的证据,就证明是米勒杀了人,在逻辑上依旧推导不通!”
推导不通?
怎么会推导不通呢?
吉米不想承认自己可能有些敏感,但在他看来,这已经能把米勒杀人事实给定死了!
“因为彼得起诉米勒的理由,是蓄意投毒!他未必没有发现这个问题,但为了追求绝对的确定性,选择以毒杀来起诉米勒!”
罗素在玻璃上写下第二个词组。
“P-糖蛋白与药物拮抗!”
“大方向上……好像也没什么毛病!毒杀和坐视不理导致的直接死亡,依旧可以定罪为故意谋杀,彼得依然是对的!”吉米道。
反观凯特,她像是意识到了什么。
“吉米,你应该再深入记忆一下刑法辩护方面的知识了!”
“管家在这个案件中,确实有一定的救助协议,但见死不救导致死亡,在伊利诺伊刑法里,拉到顶也只是非自愿过失致人死亡!或者是因过失而危害受照料者!”
“量刑通常在3到7年,甚至可以通过认罪协议,来换取到一定程度的缓刑。”
“但若是一级谋杀重罪,至少也是终身监禁不得假释,严重者甚至会判处死刑!两者的区别可是非常之大!”
罗素点了点头,接着道,“如果我们能驳回彼得·弗洛里克的一级谋杀重罪指控, 就能推翻他的二次重审!”
“但我觉得……这个案子还存在不少疑点!一个处心积虑谋杀主人的管家,如果选择投毒的话,他的最佳策略一定是伪造突发自然疾病死亡,或者是抢救无效。”
“当晚监护仪一响,他最合理的反应,应该是立刻打911,并在救护车赶来前,做出一副拼命做心肺复苏的伪装姿态。”
“这样才能把死因伪造成突发心梗,掩盖毒物痕迹,争取让遗体尽快火化或正常出具死亡证明!”
吉米顺着罗素的方向推测,“所以……你认为给彭德尔顿下毒的……另有其人?”
……
(中午还有一更,这个案子比较复杂,望诸位读者老爷容我少爆一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