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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2章 开庭!秦孟:这人疯了【二合一求月票!】

    第372章 开庭!秦孟:这人疯了【二合一求月票!】 (第3/3页)

,只不过顺手拿到了钱?

    除非对方能找到刘芸父母或其亲戚,令其佐证,但这不可能!」

    又或是婚介所...呵,婚介所也不会自己把自己的招牌砸掉,不可能主动给陌生人

    提供信息。

    更何况,还是给「告他们客户」的律师提供信息!」

    秦孟眼眸中闪烁,心中如实想着。

    学校教的那一套他早就熟记於心了,司法的理解他也很精通。

    开庭前。

    秦孟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对方究竟从哪才能合法地找出证据!

    所以..

    想到这。

    秦孟看向审判长,开口道:「综上,审判长,辩护方认为就此案,我方当事人不构成诈骗罪」!」

    话落,他便不再开口。

    三个法官皱起眉,陷入思索。

    很明显,秦孟这番话说得算是滴水不漏,即便刘芸行为上有疑点,可法律并不支持这疑点。

    所以,事实上刘芸不该被定为诈骗罪才对。

    良久。

    「就上述辩护方所言,控方是否有异议?」

    审判长段涛看向公诉方。

    话落。

    公诉席处,检察官孙昱微微顿住,眉头皱起。

    说实话,案件的核心辩点就在秦孟所说的话里。

    如果想构成诈骗罪,就得确定刘芸是奔着钱才谋划的一系列行为,可...他们不是没去过婚介所。

    婚介所的态度很明确,不会提交任何隐私信息!

    而检方又是守法的,他们总不能为了一起案子,强行施压吧?没道理的,这要是干成,法院第一时间认定证据来源有问题,案件直接不予成立了!

    「这..

    」

    好半晌。

    孙昱眉头皱起,就在他准备开口说些什麽之际。

    恍惚间...

    「审判长,就本案,民诉代理人有异议要表述,还请准许。」

    众人微微一顿,扭头看去。

    却见。

    民诉席处。

    徐德此时开口,平缓的声音在法庭内响彻,他的表情平淡,看不出喜悲,好似只是随口聊天一样。

    听闻此话。

    原本要说话的孙昱微微一顿,接着咽下要说的话。

    辩护席处。

    律师秦孟眉头一松,看着面前的人,倒却是并不怎麽在意。

    无他。

    彩礼诈骗案,这类案件案情实际上很清晰,但难点之所以难,就在於你没办法证明当事人是故意谋划金钱实施的诈骗!

    尤其是刘芸这种还领证登记了的!

    你怎麽证?哪有合法途径给你找证据!

    你违法找?敢违法第一个进去的就是徐德,且证据而已会无效化!

    如此想着。

    律师秦孟抬着头,看着对方的眼中较为自信。

    「准许。」审判长段涛点头。

    两个字落下的刹那。

    审判区所有人的视线立马聚焦在他身上。

    民诉代理人席处。

    徐德缓缓站起身,他倒是不急,只是整了整领带,旋即微微咳了咳,下一秒,在众人凝视的眼前,他忽的开口道:「首先,审判长,我是受害者的律师。」

    「但同样的,我也是一名25岁,单身未婚男性,性取向为女性。」

    一句话落下。

    整个审判区,众人微微一顿,愣在原地。

    单...单身未婚?

    不是,这跟案子有什麽关系?

    秦孟愣了,接着眉头皱起,不知道对方到底在耍什麽鬼。

    而徐德此时却继续开口道:「我既然是单身,那麽,从道德角度来讲,我就有权寻求配偶。」

    「可,话又说回来了,我是一名律师,平日里需要承接大量案件,抽不开身,所以,找配偶的难度很高。」

    「但我个人很希望能有一场完美幸福的婚姻。」

    「所以,我就需要委托其余人,花费时间,来寻找同样有共同意愿的异性。」

    「请问,这合乎法例吗?」

    合吗?

    太合了,媒婆、婚介、朋友搭桥牵线,都属於这番话的逻辑。

    只不过,在法庭上说这个是不是怎麽看都牛头不对马嘴?

    就在众人如此思索之际。

    突然的。

    「所以!」

    「我以客户的身份,花钱成为「红心婚介所」的黄金高级会员!」

    徐德好似话锋一转突然开口。

    花钱...成为婚介所的黄金高级会员?所以可以看客户的信息?

    这...好像挺合理的。

    众人若有所思着。

    只不过..

    秦孟想着想着,忽然察觉到不对劲,他整个人一愣,紧接着面露错愕,猛地抬头看去。

    红心婚介所?

    不对。

    红心婚介所......这不是刘芸委托的婚介所吗!?

    而此刻。

    「红心婚介所内,黄金高级会员有权利查阅婚介所内同样寻求配偶,且他们对配偶的要求信息!」

    「因为我有权限。」

    「所以,我在婚介所内,意外地查找到了一份有关被告人刘芸」,於2002年,向婚介所委托寻找「配偶」的筛选条件。」

    「期间,信息上标注,被告人刘芸明确向婚介所提出收入、年龄、存款、彩礼」等一系列【徵婚条件资料】,全部条件仅有关於礼金的要求!」

    「此外,还有诸多详细信息!」

    和秦孟所想一样。

    这起案件,想获取证据的难度颇高。

    家属不可能愿意透露详情,银行那边也没理由调取金钱流水,刘芸本人更是不可能主动认罪。

    婚介所也很明显,会保护客户的隐私。

    但问题来了。

    既然婚介所保护客户隐私,除客户外谁都不可能,那......徐德成为客户不就好了。

    刘芸是寻求配偶的客户。

    徐德也是寻求配偶的客户!

    既如此。

    他看对方的信息岂不是很合理?即便对方信息是一年前的,但徐德作为黄金高级会员客户,他有这个权限看!

    说到这。

    徐德的声音微微加大,他将手里的一份文件举起。

    「综上所述。」

    「审判长,我方认为,被告人刘芸并非是以「婚姻」为前提进行的结婚登记。」

    「其行为,本是是以「金钱」为目标,所实施的彩礼诈骗」行为!」

    「我方认为..

    」

    「被告人刘芸...明确构成《刑法》第266条诈骗罪」!」

    话落,徐德便没开口,只是淡淡将文件递交给书记员。

    只不过..

    当这一连串的话落下後,整个法庭,骤然间陷入一片安静。

    公诉人。

    检察官和其助理坐在原地,看着他眼角一跳。

    审判台上。

    三个法官迟疑住,繁杂的信息量在脑海中不断思索,令其愣愣地看着对方。

    只是..

    当这话的落下的刹那间,近乎是瞬间,辩护席传来一道夹杂着错愕,明显超出预料的「惊呼」。

    「异议!」

    却见,辩护席处。

    秦孟好似三观遭受到了严重撞击,他不可置信,满脸错愕地看着民诉席。

    不是...什麽叫你一个律师,也去婚介所当客户找配偶?还恰好找到被告人头上?

    神经病吧。

    这不妥妥花钱买证据,实打实贿买吗?

    这人疯了吧!

    秦孟异常焦灼道:「审判长,辩护方有话要说!有异议要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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