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3 章 重定军律,戍卒立规 (第2/3页)
则再逐条议。"
众人再无异议,当场分了工,各自领了条目的草拟回去。魏濂送走众人,独自站在军律馆的廊下。他望着城墙上渐次亮起的灯火,心里清楚:条文好拟,难的是往后有人照办。律是死的,人是活的。这道理,他在周崇案上就明白了。
屋里顿时分成两派。文官主张重典,武将主张留权,吵到日头偏西,也没吵出个章程。
魏濂没有急着定论。他让众人散去,独自留下,把那八万字检讨又翻了一遍。翻到雁门会战的卷宗时,他停住了。
卷宗里夹着一份战时报损单。会战前夜,雁门军械库报损"甲三百副、弩二百张、箭矢三万支",理由是"北狄夜袭焚毁"。可战后清点,焚毁的库房里只找到十几副烧变形的甲。那三百副甲,好端端地躺在三百里外的商路上——卖给了西域的皮货商,换了一船绸缎,回头又充作"军饷"发了下去。
报损单上签字的,是时任军械库监,一个姓柳的七品小官。战后论功,他因"守库有功"升了六品,如今正管着雁门关的军械发放。
魏濂把这份报损单收进袖中,没有声张。他清楚,军律修订最大的阻力不在条文,在人。十二名守将联名上书,背后未必都是私心——秦猛、周骥这些人,是真怕文官借军律架空武将。可柳监司这样的人,巴不得军律永远修订不成。前者要说服,后者要拿下。两件事,得分开办。
当晚,魏濂把心腹幕僚召进军律馆,交给他一封密信和那份报损单:"你今夜出城,走商道往西,三百里外有个叫青石驿的地方,皮货商老胡常在那儿落脚。找到他,问清那三百副甲的下落。记住,不要惊动雁门军械库的人。"
幕僚领命而去。魏濂站在窗前,望着夜色中的军械库方向。库房顶上挂着两盏风灯,忽明忽暗,像两只窥探的眼睛。
第三日,魏濂上了一道密折,连同那份报损单,一并送入京城。折子里只写了一句话:军律不修,边关永无宁日。
十日后,赵宸的旨意到了:令魏濂会同兵部,限期重编《九镇边防军律》,条款草成后,先交九镇将官议,再呈御览定夺。
重编军律的消息传开,九镇炸了锅。
以雁门、凉州两镇为首,十二名守将联名上书,言辞激烈:新律草案中"战时克扣军需者,不论品级,斩"一条,被指为"束缚武将,寒戍边之心";"临阵退避者,主将连坐"一条,更被斥为"文官掌兵之始,武人尽成傀儡"。
联名折子进京那日,正是腊月。魏濂在军律馆里读完折子,没有动怒。他让人把折子抄了一份,贴在军律馆的门廊上,任往来官吏观看。
有相熟的参赞私下问他:"大人,十二名守将联名,这可不是小事。您就不怕?"
魏濂道:"怕什么。他们联名,是因为军律戳到了他们的痛处。你且看着,过不了几日,戍卒的状子就该来了。"
"何以见得?"
"将官联名,戍卒未必跟着。"魏濂把折子折好,放回案上,"十二名守将,真正被新律约束的,是那些手脚不干净的人。干净的将官,新律护着他们——往后有人克扣他们营里的军饷,他们可以凭律拿人,不必再忍气吞声。戍卒比谁都明白这个理。等着吧,状子会来的。"
果然,五日后,九镇戍卒的联名递状,浩浩荡荡送到了京城。状子是边关的识字老兵代写的,措辞粗砺,却字字扎心——有人控诉战前军饷被克扣三成,有人揭发同袍的抚恤银被长官截留,有人写着写着,把递状纸都哭湿了。
状子的末尾,只有一句话:"军律若立,我等甘愿受管;军律若废,边关再无宁日。"
两份联名折子,一份出自将官,一份出自戍卒,先后摆在赵宸的御案上。朝堂上为此连辩了三日。
主辩那日,紫宸殿里站满了人。十二名守将的代表,凉州镇总兵秦猛,当殿出列,声如洪钟:"陛下!边将常年枕戈,刀头舔血。新律苛刻若此,动辄追责,试问谁还肯为陛下守这万里边关?"
话音未落,殿外有人高声接道:"秦将军问谁肯守边关——我替九镇戍卒答你:守!但要守得明白!"
进殿的是个老兵,穿着洗得发白的旧甲,手里捧着厚厚一沓状纸。他是雁门关的老卒,姓郑,当年雁门会战,他所在的营三百人,活着回来的只有四十一个。他跪在殿中,把状纸举过头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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