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六章 谜底 (第1/3页)
一间窗帘拉得严严实实的房间。
房间里几乎没有任何光源,黑漆漆的,只有一台笔记本电脑屏幕发出的光芒,将坐在屏幕前的一个人的半张脸,照得忽明忽暗。
屏幕上,是一条一条的微博评论。
「人设崩塌「「私生子「「欺骗公众「————
密密麻麻,像是奔涌的暗流,正在一点一点地将那个名字淹没。
看着看着,面容英俊的男人嘴角微微翘了起来。
那种畅快与愉悦,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就好像一块压在心头多年的大石,终於被人撬起了一条缝,让光透了进来—哪怕只是一线,也足以让这阴暗的角落,显得不那麽令人室息了。
这个男人,他恨了他多少年?
从那一年开始算,久得已经有些记不清了。
他恨他抢走了本该属於自己的荣光,恨他站在那些原本应该由自己站上去的舞台中央,万人追捧,光芒万丈。
他也恨他,夺走了他珍爱的那个女人。
那个他苦心追求过,视若珍宝的女人,就这麽成了他的人,再也没有回过头来看他一眼。
凭什麽?
凭什麽这一切都是他的?
名声也好,女人也好,这世间所有最好的东西,仿佛都偏心地堆在了那一个人的身上,而他,只能站在黑暗里,亲眼看着。
但是现在—
「哇,原来陈诺也就这样,藏了个私生女,还好意思天天出来充什麽人设,笑死。
「一直觉得这人不对劲,果然,装了这麽多年清高,结果呢?跟那些烂人有什麽区别」
。
「那些还在给他洗地的粉丝真的脑子有问题,隐瞒孩子这麽多年,这叫有担当?这叫渣男知道吗。」
「现在都不说孩子她妈是谁,说明生完孩子就扔了,这种男人有什麽好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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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坦荡磊落,不是被人拍到根本不会说,这叫什麽坦荡,叫狗急跳墙好吗。」
「文咏杉那麽好的女孩,跟他在一起好几年,最後落了个什麽下场?现在想想当时分手是不是就是因为这个孩子的事情,细思极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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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终於明白为什麽刘艺霏跟他分了,换我我也跑,谁受得了这个啊。
,男人的目光落在屏幕上那一条条评论上,嘴角的弧度慢慢加深了。
终於,在他亲手布下的这局棋里,他开始跌落了。
哪怕只是一点点,也足够让他心旷神怡。
他心满意足地合上了笔记本,站起身来,在黑暗里走向了卧室。
拉开床头柜的抽屉里,只见里面放着一张照片,照片上的女人看着镜头,眉目含春,风情万种,肌肤在灯光下,带着一层莹莹的肉光。
他用拇指轻轻摩挲着照片,缓缓地,一寸一寸,覆盖过女人身上每一处轮廓,就像一个在把玩某件梦寐以求的珍贵藏品的监赏家。
之後,他又把照片贴在了脸上,用左脸蹭着照片上那张笑如花的脸,闭上眼睛,喃喃道:「宝贝,你看到了吗————他也不过如此————早晚有一天,你会明白,这世上只有我,才是真正配得上你的人————
「6
黑暗的房间里,传来一阵又一阵低沉的喘息。
过了一会儿,喘息停止了。
男人把照片擦了擦,而後放回了抽屉。
然後他站起来,重新走回了客厅。
这是他亲手导演的大戏,他可舍不得就此拉下帷幕。
他重新打开笔记本,点开微博,先看了看热搜,准备再好好欣赏一番那些铺天盖地的骂声,而就在这时,他愕然发现,居然在热搜第一的位置,不再是「陈诺承认私生女「,而是一个新词条。
「XX日报评陈诺私生女。
「6
男人的瞳孔猛地一缩,随即,一股难以抑制的激动从胸腔里猛地涌了上来。
他还没来得及点开,就已经开始在脑子里飞速构想起那篇文章的内容什麽「公众人物应当以身作则「,什麽「娱乐圈乱象丛生,亟需整治「,什麽「此类行为有损社会风气「————这也正是他花费这麽大功夫,一手策划这一切,最想要看到的结果。
apec才刚刚闭幕,身为apec形象大使的他就闹出这麽大的丑闻,上面会怎麽想?
现在看来,估计是怒不可遏了吧!
哈。
他忍不住笑出了声,那笑声在这寂静的房间里显得格外渗人。
好,好,好!
他搓了搓手,迫不及待地点开了那个词条。
然後,他的自光登时呆滞在了屏幕上。
虽然还没有点开,不过,光是那行标题,就已经足够让他如坠冰窟一【XX日报评论员:何谓「私生女「?无端加诸孩子头上的污名,几时可以休?】
下面则是几行开头的导语预览—
「一个四岁的孩子,尚不知人情冷暖,却已被无数陌生人的目光,贴上了「私生女「的标签。她何错之有?她的到来,不过是两个成年人之间的私事,与道德无涉,与公众无关。然而,我们的舆论场,依旧沸反盈天。我们不禁要问:这顶扣在孩子头上的帽子,究竟是谁给的?又究竟要扣到什麽时候?
」
男人僵坐在那里,手指悬在滑鼠上方,迟迟没有动。
很久很久之後,他心里其实很清楚,点开之後会看到什麽,但最後,他还是颤着手点开了那篇文章。
只见下面的正文写到:「何谓私生女?」
「这是一个根植於封建礼教的词汇。翻开辞典,「私生子女「的定义,指的是婚姻关系之外所生的子女一言下之意,是对出轨、对婚外情的隐晦指代,是旧时代用来惩罚那些「不守妇道「的女人,以及她们所生孩子的道德枷锁。
,「然而,当我们把这顶帽子扣在这个孩子头上的时候,我们是否思考过,这顶帽子,扣得上吗?
」
「孩子的父亲,在孩子出生前後,从未有过任何婚姻关系。他是自由的,孩子的母亲同样是自由的。两个未婚的成年人,在法律框架之内,共同孕育了一个新的生命。请问,这里有任何见不得光的地方吗?这里有任何需要被口诛笔伐的地方吗?
」
「没有。」
「我们的舆论场,究竟在批判什麽?」
「批判一个男人没有结婚就有了孩子?批判一个孩子在非婚姻关系下来到这个世界?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麽我们不得不问:这样的批判,和过去浸猪笼的封建思想,究竟有什麽本质上的区别?
」
「我们常说,移风易俗,破除陋习。可当陋习披上了道德审判的外衣,以吃瓜的姿态重新出现网际网路上的时候,我们却乐此不疲。」
「时代在进步,法律在完善,观念理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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